发布时间:2024-03-15 来源:天华镇团委 阅读量:81 |
“在三包期限内,您作为消费者依法进行退货、更换、修理时,由经营者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您购买的产品因为质量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期是2年。”青年志愿者们正在热切地和居民们分享常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知识。
为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3月14日,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天华镇团委联合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联合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中,青年志愿者们结合具体事例,向群众讲解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常见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应当如何维权等知识,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宣传资料、化妆品知识宣传手册、特殊食品安全知识读本,引导他们科学、理性消费,坚决抵制不合法不合理的消费行为并依法维护个人权益。
此外,青年志愿者们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扫黄打非以及禁捕知识等开展宣传,讲解防诈典型案例,增强他们的识骗防骗能力与法治意识。
活动现场设立咨询服务与法治宣传展台,共派发资料200余份,现场受理咨询50人次。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居民的消费维权意识,助力营造安全健康、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