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16 来源:团县委 阅读量:542 |
为进一步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新思路、新举措,4月15日,太湖团县委组织召开了2018年太湖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副县长李传萍到会指导,县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综治办、团县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禁毒办、县防范办、县消防大队、部分乡镇、学校相关负责人,以及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人参加会议。团县委书记郝莹主持会议。
会议总结了2017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情况、亮点及工作特色,宣读了2018年预青工作“六个一”活动方案。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共同探讨2018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点、难点,从强化青少年法治意识、筑牢青少年思想之本、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抓牢重点青少年服务管理、推动协同共治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建议。
李县长强调,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务必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认清形势,增强预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思想上和行动上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正确认识我县预青工作的现状,全面落实县综治委相关工作要求。二是把握重点,提高预青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预青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涵盖内容多,千头万绪,一定要用“牵牛牵鼻子”的方法,紧盯重点群体、把握重点环节、拓宽工作领域,坚持预防为主,通过家庭呵护、学校管护、社会维护、法律管护,不断改善和优化青少年成长进步的环境。三是齐抓共管,提高预青工作的参与性和广泛性。各乡镇、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关注和不懈努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做到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实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预防和控制。
根据此次会议安排,各成员单位将进一步细化责任、狠抓落实,团县委也将加强统筹指导,更好发挥太湖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职能作用,切实做好预防工作,为建设高质量“三个太湖”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