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9 来源:人社局团支部 阅读量:388 |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劳动用工环境,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3月28日,太湖县人社局团支部组织青年干部职工开展禁止使用童工宣传活动,在劳动密集型餐饮业、服务业、营业性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进行宣传。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坚持立足岗位职责,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岗”的权益保护作用,积极参加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累计发放传单100余份,涉及用人单位10余家、劳动者100余人。通过发布通告、发放传单、悬挂标语、现场讲解等方式,对重点场所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宣传。
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规范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增强了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和青年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警示用人单位知敬畏、存戒惧、守红线。我局团支部将持续立足本职工作,积极配合局开展各项活动,严厉打击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行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太湖县人社局 章成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