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团支部组织干警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发布时间:2018-03-16
来源:法院团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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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是“学雷锋月”。3月15日,太湖县人民法院团支部组织干警赴寺前镇洪畈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弘扬雷锋精神。本次植树树种品类较多,主要有桃树、葡萄树、枣树、桂花树等。
干警们分工协作,挖坑、扶树苗、培土,在洪畈小学栽下第一批果树苗。
干警们赴洪畈村栀子花岛栽下第二批果树苗。
植树的过程虽然满是汗水,但是望着一棵一棵自己亲手栽下的树苗,干警们仿佛已经闻到了来年树上的花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