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27 来源:法院团支部 阅读量:482 |
2019年3月26日上午,随着一声法槌的敲响,被告人刘某贩卖毒品罪一案在太湖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县法院团支部联合刑庭、研究室组织太湖县朴初中学一百余名师生旁听了庭审。
审判长宣布开庭。庭审查明案件事实,主持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展开法庭辩论。被告人刘某对其向他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当庭自愿认罪。经过合议庭合议后,法庭当庭进行宣判,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庭审结束,工作人员还向师生发放了禁毒宣传手册,让广大师生了解吸食毒品的危害、青少年如何防毒、毒品犯罪的相关法律条文,从思想上牢固树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意识,同时倡议争做禁毒宣传员,把禁毒知识宣传给身边的每一个人。
“近年来,毒品犯罪易发,青少年学生好奇心强,稍有不慎便有可能被坏人引诱误上毒船,因此县法院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以加强毒品危害性教育为手段,特别注重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强化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防毒拒毒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远离毒品,健康成长,成为社会栋梁之才。”主审法官道出组织此次中学生旁听庭审的目的。
“没想到,毒品竟然离我们这么近,危害了这么多家庭。作为一名学生,我们自己不仅不能染毒吸毒,还要劝解身边的亲朋好友们远离毒品。”学生们在旁听了庭审和学习了禁毒知识手册后纷纷感叹到。朴初中学的一名老师还说道,“这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学生非常有益,希望县法院以后能够多多举办类似的法制宣传活动。”
近年来,太湖法院通过系列禁毒宣传活动,向更多的人普及毒品危害、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同时,积极发挥学校毒品预防教育主阵地和课堂主渠道作用,通过开展禁毒知识讲座等其他方式向在校学生们送去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禁毒知识,宣传青少年防毒拒毒的方法,提高青少年对防范毒品侵害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