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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一特色】太湖检察:依法能动履职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2-03-30    来源:检察院团支部    阅读量:708

         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断提质增效,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以“我管”促“都管”,不断优化改善未成年人成长成才环境,得到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面一致认可。

一、创新宣教方式,增强法律意识。确定以校园为核心阵地开展未成年人宣传教育和犯罪预防工作,与中小学建立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创新宣传教育方式,以案例、图片、视频等方式进行详实讲解,以提问、游戏扮演等方式进行课堂互动,以发放联系卡片等方式加强沟通交流,帮助师生们充分了解掌握法律,不断提升法律素养。统筹考虑个案特点,针对被性侵的未成年受害人不愿提的情况,邀请北京心理医生对其进行多次辅导,使其愿意沟通交流,从而走出心理阴影;同时还以班级授课方式集中开展法律教育,通过旁击侧敲的形式达到法律的普遍普及。2018年以来,累计13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现了院领导和未检干警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连续4年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累计开展法治宣讲32次,受众师生几万人,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法”读本1000余本

二、设立未检组织,形成工作合力。坚持以实现“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为指引,成立专业化未检工作组织,形成未检工作合力,从严从快办理未检案件。2021年成立了“未小朵”未检办公室,是该县司法系统唯一一个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专业组织,也是一支守护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专业团队。“未小朵”未检办公室成立以来,累计接待参观学习师生一百余人,办理全院的未检案件,其中,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刑事犯罪10件14人,移送起诉9件20人“未小朵”未检办公室联合安庆市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关工委、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开展的心里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均在未检办公室温馨的环境下进行,给予未成年人最大的心里放松和保护。未检办案组被县妇联、安庆市妇联分别授予2021年度全县“巾帼文明岗”、全市“巾帼文明岗”称号。

三、落实法律政策,审慎规范办案。秉持少年司法理念,始终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践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严格执行少捕慎诉制度,全面落实法定代理人到场、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女性工作人员在场、法律援助工作、社会调查、心理咨询、亲情会见等特殊保护制度,严格规范、审慎文明办案。2018年以来,通过采取举行不公开听证会、开展社会调查、结合涉案未成年人社会危险性、考虑个案特点等多种方式,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611人、不起诉决定46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24人。积极落实帮教政策,办理的4起附条件不起诉案件,针对每人具体情况,分类制定帮教措施,委托安庆市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参与帮教,其中2名涉罪未成年人在考验期表现良好并考上了大学。

四、引领多方参与,织密保障网络。通过案件办理、联合执法、检察开放日等工作,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2018年以来,累计向5个单位发出5个检察建议,接受单位积极采纳并落实整改,推动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向好向善。建立“一站式”询问机制,进一步规范性侵害、性骚扰、暴力伤害未成年人取证保护等工作。建立联系社工组织机制,积极与社工组织沟通协调,邀请社工人员、心理咨询师对所有的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了心理疏导。建立联系社会救助机制,在办理未成年人涉罪案件时,为15名未成年被害人争取司法救助金资金35万元,支持保障其基本生活。推动建立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单位共同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工作机制,并在全市率先探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截止目前,共发出督促监护令17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0余次,切实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促进家庭教育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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