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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争当‘河(湖)小青’、亭亭姐姐”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2    来源:系统管理员    阅读量:816

各乡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助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合力保护我县河湖生态环境和饮用水水源地饮水安全,形成保护河湖人人有责的共治局面,让幸福河湖惠及广大群众,现决定开展“争当‘河(湖)小青’、亭亭姐姐”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组织化社会化动员优势和管理职能,动员广大青年争当“河(湖)小青”、亭亭姐姐,协助河湖长开展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7月10日为集中整治时段,该时段内每个乡镇至少开展2场次志愿服务活动,每场次活动时间2小时左右。2024年7月10日后常态化开展活动。

三、活动内容

由各乡镇团委、妇联自行组织“湖(河)小青”青年志愿者、亭亭姐姐志愿者队伍集中开展活动。晋熙镇、天华镇、牛镇镇、汤泉乡、寺前镇等5个库区乡镇重点对花亭湖沿湖及周边垃圾进行清理,其他乡镇重点对辖区内河湖沿线及周边垃圾进行清理。同时,组织志愿者对河湖沿线群众开展入户宣传,向群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团委、妇联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团员青年、妇女积极参与活动,配备好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所需要的手套、垃圾袋、夹子等工具,做好交通线路安排、后勤安保工作,要确保志愿者人身安全,暴雨期间不要开展活动。

2.真抓实干,确保实效。各乡镇团委、妇联,要在充分摸底的基础上确定好环境整治区域、整治时间,做好人员分工,划分责任区域,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做到讲文明守秩序,确保整治点环境面貌焕然一新,树立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良好形象。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团委、妇联要注重图片、影像等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利用网站、微信等媒体平台宣传报道每场次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并及时将宣传报道同步上传至“太湖共青团”网站,或发送至邮箱:团县委thgqt@126.com,县妇联thxyfzxb@163.com,我们将择优在“太湖共青团”“太湖妇联”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专题推送。

团县委联系人:黄诗韵,联系方式:0556-4162613

妇  联联系人:汤  林,联系方式:0556-4162614



共青团太湖县委员会        太湖县妇女联合会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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